房地合一稅費用有四種,但不要說一般人、專業地政士,連國稅局都還不清楚,但問題,它就在申報書中,如何申報才是重點:
簡單說:
1.列舉費用。
2.列舉費用+增繳增值稅。
3.未列舉費用3%<30萬。
4.未列舉費用3%<30萬+增繳增值稅。
四種費用扣除內容:
1.列舉各項交易時之支出憑證(交易時之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換約費等,得列為費用減除)(註:換約費!)
2.列舉各項交易時之支出憑證(交易時之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換約費等,得列為費用減除)+土地增值稅zb3(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在扣除當次交易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已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3.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其費用,並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4.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其費用,並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土地增值稅ZB3(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在扣除當次交易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已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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