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 30 Thu 202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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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費用有四種
- Dec 30 Thu 202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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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110年11月30日修正內容解析
- Dec 30 Thu 202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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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老透天出售土地鑑界時,牆壁超過鄰居空地10公分,請問這個算瑕疵嗎?需拆屋還地嗎?房仲跟地政士應負責嗎?
- Dec 02 Fri 201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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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16(一) 兇宅處理最高法理原則,從業必知從業的錯誤。 如果買到凶宅,要怎麼處理,經紀業規範的漏洞;法院跟內政部的不同調?
小小小小小小地政士陳勝樺
桃園市不動產教育培訓協會經紀業顧問
兇宅的瑕疵是我們在房屋交易上,是關於重大瑕疵的部份是最難認定的部份,經紀業依照政府所規定的方式去記載,可是在實務上卻產生結截然不同的結果!
我們從業上一直以來對兇宅的瑕疵部份依不動產相關規定記載,但可是如果因買賣涉訟兇宅,當我們很高興的拿所作資料去呈堂法證,出人意表的,那些資料常變沒用的東西。最近經紀業將新規定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規定凶宅的記載方式,雖有部份更新,但仍無法確切的保障交易:「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若有,應敘明。」但,其規定記載侷限在出賣人持有期間,那如果出賣人刻意低價購買兇宅,那以持有其間記載當然在說明書上不算應記載所謂兇宅;但可是買方如果去訴諸法訟,不但鐵定要民事敗訴賠償,甚至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而房仲將因買賣交易上隱瞞重大瑕疵,而連帶負擔賠償責任。
我們房仲常倚肇內政部訂頒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為憑藉。認為依照上面所載的屋主持有期間,沒有非自然身故事情發生就沒問題;但如果誤解以此為主,而忽略了基本法律上的規定,明知或應知其房屋確有兇宅可認定的事實而確卻隱瞞,最後可能屋主有事,房仲人員也可能涉及共同詐欺。
- Sep 08 Tue 20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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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房仲的重要一本書 經營房屋公司、從事房屋仲介●必備的超級工具書
- Jul 21 Tue 201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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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解析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一):素地(1.)
【房仲教室】解析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一):素地(1.)
桃園市不動產教育培訓協會 經紀業顧問 陳勝樺
本次修正應記載及不得記載部份,修定非常多,很多甚至筆者從業二十幾年多沒辦法很了解,希望有更多專業從業者來幫忙解析。
一般性字義或原本即有的普遍性問題,就不多作說明,感謝同業,另外請同業注意,銷售時是否清楚還不一定有嚴重性,但要成教簽約前一定要查清楚相關內容,比如說,查封內容,債權數量,預告登記內容,信託登記簿的內容……等等。
先就素地部份中,(三) 交易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其大部份詳如登記謄本,依謄本記載):
- Jul 15 Wed 2015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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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
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 法,自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發布施行,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係一百 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部分條文。為因應農業經營型態之轉變及反 映我國家庭組成形態之變遷,並強化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稱農保) 者,其資格條件認定標準之合理性,以落實農保為職域性社會保險之意 旨並保障從事農業工作農民權益,爰擬具「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 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重 點如次: 一、新增農民合法使用他人農地者,得持相關證明文件參加農保,及農 地租賃契約經農會確認租賃關係屬實存在,並函報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得免經公證程序之規定。另,刪除現行有關依法從事農 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及以同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業 用地加保者,需與土地持有人同戶滿一年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二 條) 二、為加強農保被保險人之資格查核,新增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年 月日修正施行後加保,且加保時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未 滿一年之被保險人,及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修正施行後,參加本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應於加保滿六個月後, 辦理第二次現地勘查及每年查核被保險人實際從農情形之規定。 (修正條文第八條) 三、為保障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尚未 依法辦理徵收,而仍持續於該筆土地從事農業工作農民之農保資 格,新增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十條)
- Mar 17 Tue 2015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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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四) 客戶 過期後私下成交,怎麼辦?

房仲教室(四) 客戶 過期後私下成交,怎麼辦?
桃園市不動產教育培訓協會 經紀業顧問 講師
陳勝樺
陳 勝 樺
房仲都會遇到私下成交的狀況,這是很腦人的事,但多數房仲公司都會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只會助長歪風。
- Mar 17 Tue 201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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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三) 中人的角色 非經紀業,不得從事房屋介紹
房仲教室(三) 中人的角色
非經紀業,不得從事房屋介紹
台灣的經紀業從法規開始發展到現在也只有十幾年而以,不動產的交易牽涉的問體非常之多,不是單單價位而以,舉如銀行貸款作業,稅金節稅,房屋瑕疵過濾……,所以即使經過繁復程序然後成立(特許)房屋公司,也沒辦法作到完全周全,所以房屋公司都有法務、會計師、地政士、履保公司、銀行等專業配合。
但一直以來台灣,從早年時代,都有中人的角色存在,中人並不是一種個人職業,他是在資訊未發達時,人民作房地產交易所必要的輔助角色。因為先決的條件,他是以信任為主軸的精神,這也是經紀業所要努力的地方,所以不能抹滅其重要的地位,畢竟,對房仲經紀,這是一個大宗的現象,在台灣整體房仲尚未非常建全的狀況下,自然,中人永遠都在,但因為經紀業畢竟是社會進步文明的產物,如果只以中人來介紹交易,難免回產生問題,不要說不會,民事訴訟案件,有超過一半以上是財產的糾紛。法律的規範,經紀業的產生,目的是減少房地產交易的許多弊端。
另則,法律既以規定,居間在不動產的部份,也就是經紀業的部份,所有的人都應該以規範為主,保障自己的權益,中人如真有其人脈經營應思考加入經紀業的行列,或是與經紀業配合。
- Mar 17 Tue 20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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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二 (財稅新知)
房仲教室二 (財稅新知)
桃園不動產教育培訓協會 經紀業顧問 講師 陳勝樺
新修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部份:
一是修正非都市土地工業用地類也適用奢侈稅
二是自用住宅免稅需有居住事實。
- Mar 17 Tue 201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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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教室【8】為甚麼過戶費要我出?

房仲教室【8】為甚麼過戶費要我出?
桃園市不動產教育培訓協會 房仲顧問 講師
陳勝樺
買房子的時候,房仲都會跟買方說明,你要負擔的稅費等,當然這些費用都已經是歷來已久,大家也習慣,不過也是有買方會問,為甚麼都是我出?
其實除了已經習慣的解釋,但要是告之買方,啊大家都這樣,那這是最差的回答,因為真沒說服力。
- Mar 17 Tue 201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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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跌甚麼?漲甚麼? 富少爺,窮少爺 資產論
房地產 跌甚麼?漲甚麼?
富少爺,窮少爺
資產論
台灣房地產這幾年一直有被人詬病的政策方向, 政府從98年不斷打壓房地產,然後房地產不斷上漲。其實到底我們是因為政策錯誤導致房地產讓許多人買不起,還是另一些原因;在台灣,人民很辛苦,每個人所受的經濟壓力很大,但又找不出方法,不是大家喜歡罵政府,因為除了罵政府,不然能做甚麼餒?
其實房地產本質有很多種特性是我們應該要先了解的。因為每個人都希望房價下跌,然後買的起,但是買的起之後是繼續下跌?還是開始上漲? 我想全部人都不會希望繼續下跌,所以當買到房子後房地產就要開始上漲才對,才符合居住正義。 ~~!但是其他別人還沒買到耶!就上漲,這樣對其他人來說就不公平,所以以其他人來說就要繼續下跌,(那對買到的人不公平耶!賠錢!) 。所以是已買的上漲,他要未買的要下跌,????,等所有的人都買到再漲。啊!但如果你是賣房子的人餒?(賣房子的人是不屬於居住正義的一塊,台灣發聲的都是要買方的一方,賣方不能出聲!所以你們買到房子的以後千萬不要賣房子。)
